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一、部门概述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构成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见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法制培训科
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机关听证会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协调工作;依权限负责对安全生产培训、评价、咨询、检测等本区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本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本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3)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区安全生产规划,起草安全生产文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和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统计指标及数据的管理工作,分析、预测本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负责机关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委托的铁路监护道口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4)安全生产抢险协调科(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指导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与演练;监督、检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修订与演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危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安全生产救援物资和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科
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工作,并起草上报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举报的受理工作。
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6)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科
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根据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批复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依法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7)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本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三同时”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相关安全评估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执法队对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8)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权限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非药品类易制毒等安全许可;依法负责对本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管;负责对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执法队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行政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9)职业卫生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本区职业卫生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标准中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
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10)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科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负责职业病病例的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负责指导街乡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材料;负责其他职业卫生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11)执法1队
负责指导全区各相关部门(主要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开展除危险化学品行业、职业危害行业、工业企业之外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并调查核实和受理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举报;负责市级挂账生产安全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街乡开展平安朝阳、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
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11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
(12)执法2队
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职业危害行业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并调查和受理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举报;负责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9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
(13)执法3队
负责全区街道安全生产监察、专项整治、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调查以及事故协助查处等工作。
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2名。其中队长1名。
(14)执法4队
负责全区乡安全生产监察、专项整治、相关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调查以及事故协助查处等工作。
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2名。其中队长1名。
(15)公共安全馆
负责公共安全知识宣传,为本区公共安全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负责场馆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1名。
2、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全监督局)。区安全监督局是负责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本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本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
(2)承担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并组织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工作。
(3)组织拟定本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街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组织本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监督检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负责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本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组织本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零售)、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本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依法组织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承担本区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本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10)依法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11)承担本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权限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的责任;依权限负责本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依法查处本区职业危害方面的违法行为。
(13)承担市有关部门委托的铁路道口监护管理责任。
(14)依权限监督管理本区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3人,实有4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4人,实有23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3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3人。聘用人员(专职安全员、道口监护员、协管人员、工勤人员、安全馆编外人员)1191人。
退休人员18人(安全馆退休人员1人),离休人员0名。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业危害安全监管;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强化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与科技化、信息化的融合,在全区街乡建设统一的安全生产数据平台。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格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623.7933万元,比2017年12350.9941万元增加1272.7992万元,增长10.31%其中:财政拨款13623.7933万元,比2017年12324.9941万元增加1298.799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7年26减少26万元。其他资金为市道口拨款,今年市道口未给与拨款预算,因此无法列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658.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2.18%,比2017年1617.00万元增加41.99万元,增长2.6%。原因: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1964.803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7.82%,比2017年10733.9941万元增加1230.8092万元,增长11.47%。原因:2018年新增151名安全员,安全员工资增长,且根据市局2018年任务,新增多个项目,安全员及执法人员执法防护服购置及更新,执法装备采买,新增五环路内高风险危化品使用企业疏解退出费用、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价费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2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
3、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4万元。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1.4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9.6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80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62.72万元,其中汽车17辆,价值192.9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9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115.33万元。
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